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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想要出走一段時間,去當一個流浪的詩人,
無緣故的翻起了魯迅的書,讀著<狂人日記>,很能感受其中韻味。

這禮拜,我去看了很久很久的海。

腦袋裡面還是Mr.詹丟給我的作文題目:生活,
我知道如果我還是沒有寫出來,這個噩夢仍會纏著我,直至黎明,
明知不能放,但本我卻堅然抵抗著,
因為他要我寫的是,我如何用文字或文學去耙梳我的生活,
然而我想告訴自己除了這個題材以外,我的生活還有其他部分能供我書寫,
可我錯了。這一次出門之後我才看見它對我的重要。
文字已化為我全身的每一吋肌膚,
即便我失去了所有,這些融入我骨血裡的成分依然不會變,
它會陪著我度過每一分秒。

人生何求?這就是屬於我的。所以我要繼續尋材料,寫出我的,生活。

其實對於文字控制的能力,我已是每況愈下。
但是,我相信,自己一定會成長,甚至比以前更好,
這世界沒有永恆存在的事物,所有東西都在成長,
所以我告訴自己:

停滯的我,不代表脆弱或是失敗,
又有誰會知道:或許就因這樣的停頓,才創造出不同的自己?
擁有過的能力是不會消失的,只是自己找不到罷了,
許多人都給妳肯定,那麼妳就更不應該放棄,不是嗎?

現在,我又開始紀錄我的生活,
一枝筆,任何空白的地方,筆記本,發票,手機,甚至是心,
都是我可以恣意揮灑的空間。

寫文,其實很簡單。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把它複雜化了?
總要求自己要超過八百大關才行,文多必勝的樣子。

一篇文章最重要的,
不是強調文字使用的華麗,而是作者想傳達的意念與想法。
什麼時候我忘了?
所以現在我要自己隨時提筆寫下,這才是進步的不二法門,
寫日記,是很棒的辦法,但很多人可能對於日記有著既定印象,
然而之於我而言,寫日記就是把所有的想法寫下來,
能洋洋灑灑的成篇成串,也可以是一句有韻味的話語,
想寫就寫,想畫就畫,自由才是這最重要的基調。

每回看著日記本最讓我感動的就是,
看著過去的自己成長的那一刻,總會覺得自己很偉大,真的長大了。
所以,從現在開始,我要繼續成長。

我的生活,在文字中,慢慢堆砌出我想要的城堡的樣貌。
  It's the life i enjoy the most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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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