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 

我把自己放逐了。

 

如果你找我,
那麼就請原諒這樣的一份錯過吧,
即便我在,
一個既遠又算近的角落。

在心與身不斷琢磨與商量,
我依然選擇重新開始,
就因為害怕,我的赤裸。

為了太多事情太多的人,
我終究遺失了自己書寫的,
初衷。

放逐,
也許是為了贖罪。

 

如果你真想找我,
那麼請到陽光明媚的境南吧。

<捧著陽光>
http://myumi7zan.pixnet.net/blog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o 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